產業合作發展會報

114年新修訂<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>已公告於產合會報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   

實施方式


依據授權法規「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」,辦理軍品展示、意願登記、廠商能量評鑑及簽約試研製修等作業(流程如下圖),並依政府採購法及作業要點辦理品項採購優先採選擇性招標,由獲頒軍品合格證明書之法人團體提供給產品或服務,結合民間力量建立軍品供應鏈,以落實國防自主之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