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產業合作發展會報(以下簡稱產合會報)提供國軍與法人團體關於軍品研製修作業之協調溝通平台,藉此平台結合民間力量,以試研製修作業模式凡符合標準者頒發軍品合格證,建立國防動員準備工廠體系。
(二) 國防部及經濟部依據依《國防法》第22條、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》第17條及《產業合作發展會報設置要點》等三項法規成立本會報,為任務編組單位,組織型態採委員制,依設置要點置召集人2人,由國防部及經濟部常務次長兼任,委員17人,由國防部相關業管單位主官(管)、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等產、官、學等業務相關人員兼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