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業合作發展會報

114年新修訂<國防部委託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要點>已公告於產合會報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   
訊息公告

本會報自即日起更銜為產業合作發展會報,請相關當事人(含法人)依最新單位銜稱辦理相關事宜。


本會報自即日起(民國109年2月28日)更銜為產業合作發展會報,請相關單位行文或洽詢業務請依最新單位銜稱辦李相關事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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